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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安排等事项的补充通知
2022-06-30    阅读量:3322
各位考生: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2〕3号)发布后,近期省财政厅陆续接到部分考生反映地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采取线下退费方式不便民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考生诉求,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各地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原公布的退费方式基础上,省财政厅统一增加线上申请退费方式,退费申请所需材料按各地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通知规定。
二、考生(深圳、惠州、汕尾市已实行线上退费按原渠道申请)自7月4日起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通过“业务办理”-“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退费,上述线上退费申请截至7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会计资格考试是全国性统一考试,考生反馈的有关考试时间安排、跨地区转考等问题由国家统一确定,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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