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通过参加省注协继续教育学习形式申请学分折抵的【会计人员】,请务必先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并确保【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身份证信息为18位,否则会因信息不匹配而无法同步学分。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7-15    阅读量:2327

各地级以上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 2021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 号)规定,现将我省2021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合格证打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 年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全国合格标准为60 分(试卷满分为 100 分),根据我省考生成绩实际情况,我省不设省合格线。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合格证待我省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并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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