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材料清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4-18    阅读量:195

各位申评人员: 

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相关事宜已全部完成,现将资格证书及评审表领取、申报材料清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清退

1、时间:2017420日至531日。

周一至周四900114514001700,周五9001145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242楼省会计服务大厅。

  3、材料清退手续:本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办理(申报材料均需清退,逾期未领回的申报材料,省高评委办公室将进行销毁处理)。

  二、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地点、手续与材料清退相同。

  三、评审表领取

1、领取时间、地点与材料清退相同。

2、领取手续: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凭单位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前来领取,或委托领取(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委托证明)。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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