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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2020-06-01    阅读量:8597

粤财会〔2020〕13 号

各有关单位:

经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陈媛等 603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名单见附件 1),现予以公示。

公示由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请各有关单位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gd.gov.cn)、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 2),加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前快递至省高评委会办公室。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单位投诉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省财政厅110 室(省会计学会)

联系电话:020-83170315、83170400、83170314

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1.2019 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附件下载: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rar

 

 

广东省财政厅

2020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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