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单位: 广东兰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024 x 768分辨率 360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网站地图 | 联系电话:020-8869651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Copyright 2011-2019 www.elanbas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008773号
需要通过参加省注协继续教育学习形式申请学分折抵的【会计人员】,请务必先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并确保【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身份证信息为18位,否则会因信息不匹配而无法同步学分。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的通知
2020-02-26    阅读量:328
财会〔2018〕3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知识产权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制定了《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
财政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4日
主办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单位: 广东兰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024 x 768分辨率 360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网站地图 | 联系电话:020-8869651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Copyright 2011-2019 www.elanbas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008773号